食品安全法大修,外卖校园双专节入法
导读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,新增网络食品经营与学校食品安全双专节,明确处罚到人。
10月10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据新华社报道,本次修订是一次「大修」,新增及修订条款超过三分之二,释放出以法治之力守护百姓「舌尖上的安全」的鲜明信号。
最值得餐饮行业关注的,是修订草案拟新设「网络食品经营」专节与「学校食品安全」专节。前者把平台、直播间运营者、跨境电商的责任写进法条,要求平台对入网商户做实质性资质审查并每半年核验;后者明确校长(园长)为校园食安第一责任人,中小学幼儿园须建立陪餐制度。
在处罚端,修订草案强化「处罚到人」:对故意违法、性质恶劣、后果严重的事件,除罚企业外,还要对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食品安全总监罚款,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甚至终身禁业。对餐饮企业而言,食安不再是后台成本,而是真正的「一把手工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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